| 土地出让处作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管土地有偿使用的业务处室,具体工作职责为:
政策法规研究
(1).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入股)等土地有偿使用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
(2).拟订房地产一级市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实施管理;
(3).拟订代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管理办法并实施管理。
地价管理
(1).负责出让地价的初审并向局长汇报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的地价审核情况;
(2).北京市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拟订与修订;
(3).土地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核和行业管理;
(4).企业改制过程中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和处置方案的审核。
土地有偿使用管理
(1).土地使用权出让项目的初审;
(2).土地出让合同的复核与报批、核发发证通知;
(3).土地使用权转让项目的审核备案;
(4).组织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5).土地使用权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合同、授权经营决定书的复核与报批;
(6).出让后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拟订与实施。
其他批办件。
◎负责人:陈倩
电话:65124104
网址:www.bjgtfg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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