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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勘查管理处作为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主管本市地质勘查行业、地质矿产勘查登记、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的业务处室,具体工作职责为:
负责对本市地质勘查行业的管理及技术监督指导和矿产地发现权的确认;
负责对本市地质矿产勘查进行规划、调研,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本市国土资源基础调查项目计划和矿产资源调查评价项目计划进行审查;
负责在京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受理勘查单位资格申请,协助办理资格证书,并负责资格证书的统检工作;
负责本市地质矿产勘查项目登记,办理勘查许可证,依法保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利益;对地质矿产勘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依法办理地质矿产勘查项目勘查许可证的延续、变更和注销手续;
负责受理探矿权转让申请,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搞活矿业权市场;
协助执法监察处进行地质矿产勘查执法检查,查处违法事件,调解勘查纠纷;参与探矿权与采矿权之间的纠纷调处;
协助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规范地勘行政管理工作,提高依法勘查的法律意识,保障各项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
负责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工作内容
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
负责受理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申请,审查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后办理资格认定手续,发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书;
负责地质勘查单位资格证书的统检,抽查工作。根据技术人员、设备和资金的变化情况,提出检查意见,办理年检手续;
办理违法勘查的处理工作;
在报上、网上定期公布地质勘查单位资格。
地质勘查项目登记
负责地质勘查项目登记,审查登记材料,对探矿权申请人进行实地考察,办理勘查许可证发证、通报及备案手续;
负责办理勘查许可证变更、延续、保留、注销手续;
负责地质勘查行政管理工作信息管理;
处理勘查纠纷的调处。
探矿权转让
负责受理探矿权转让申请,审查转让方和受让方条件及转让材料,办理探矿权转让手续;
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
执法检查、宣传培训
负责地质矿产勘查执法检查,查处违法事件,调解勘查纠纷,维护勘查秩序;
负责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规范地勘行理工作,提高地勘单位依法从事地质勘查的法律意识。
导区县矿管人员的业务工作,对其进行有关业务、政策法规的培训。
区县地矿行政管理工作
区县地矿行政管理部门对所在辖区内受理的探矿权签署排它意见。
对所辖区内地质勘查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对矿业权的纠纷进行调解处理。
提出本区县的地质矿产资源勘查规划、意见和建议,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附:"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三定方按"规定的地质勘查管理处职责:
负责对本市地质行业的管理和矿产地发现权的确认及探矿权的保护工作,对地质勘查 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进行勘查审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的核准;
负责本市地质勘查单位资格管理,归口管理地质科技成果登记、推广及地质科技信息和地质勘查行业技术监督工作。
其中"归口管理地质科技成果登记、推广及地质科技信息和地质勘查行业技术监督工作"划归科技规划处负责。
◎负责人:李伟
电话:65124104
网址:www.bjgtfg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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